2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在市政務中心召開《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fā)布會。市委常委、副市長趙兵讓,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孔向陽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觀寶主持會議。
近年來,我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通過明確建設主體及監(jiān)管部門責任、實施管線的覆土前測量等舉措,實現了管線信息的動態(tài)更新,建立了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機制,形成了獨具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合肥經驗”。此次頒布實施的《條例》共六章五十三條,對實施責任主體職責、地下管線規(guī)劃建設、既有地下管線保護、安全監(jiān)管及應急搶修、老舊小區(qū)地下管線改造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據了解,《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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