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管理
發(fā)布時間:2015-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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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國家啟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作以來,
山東省依托資源稟賦及產業(yè)優(yōu)勢,強化措施,積極推進,示范數量、建設規(guī)模及補助資金總額均居全國前列,有力推進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應用。但也存在部分示范市縣、示范項目(以下簡稱相關示范)建設進度緩慢、應用技術水平不高、補助資金撥付不及時等現象。對此,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和山東省財政廳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示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示范市(縣)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快實施進度。各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要充分認識可再生能源示范的重要意義,列入示范的市、縣承擔著為國家和省探索推廣模式、積累工作經驗、發(fā)揮樣板效應的責任,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抓好示范工作的使命感與緊迫感。要加快實施進度,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的要求,所有相關示范應在獲批后的兩年內完成示范任務。截至目前,未按時完成、未經省級驗收的相關示范責任單位,要對所有示范項目進展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梳理,10月30日前向山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和山東省財政廳上報書面說明。要強化組織領導、加強責任落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推進項目建設,確保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示范任務。
《通知》強調,要及時進行項目驗收評估。示范項目在可再生能源部分實施完畢后,按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出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驗收評估辦法》規(guī)定的要求,委托省級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對全部應用項目的實施量及應用效果進行形式檢查并出具形式檢查報告。符合條件的項目應進行現場檢測,并出具性能檢測報告和能效評估報告,依據測評結果,可參照《關于加快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9〕116號)文件要求,及時組織專家對項目的質量情況、能效水平進行驗收評估。
為加強項目管理、確保示范質量,《通知》要求各示范市(縣)做到以下四點:一是嚴格執(zhí)行實施方案。相關示范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申報時上報的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示范,不得隨意更改。個別示范項目確需調整的,需報經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財政廳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調整后的示范方案應保證示范任務量不減少、技術先進性不降低。二是提升示范技術水平。對應用可再生能源并綜合利用節(jié)能、節(jié)地、節(jié)水、節(jié)材及環(huán)保技術且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項目,應優(yōu)先列入示范任務,統(tǒng)籌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與綠色建筑發(fā)展。要嚴格落實12層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tǒng),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和施工的要求。鼓勵和支持高層建筑太陽能光熱系統(tǒng)、太陽能中高溫、太陽能與熱泵復合系統(tǒng)供暖制冷等技術應用。三是強化項目建設管理。相關示范所在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對示范項目要進行可再生能源應用施工圖專項審查、專項驗收,加強對示范項目在規(guī)劃、設計、施工、監(jiān)理、驗收等環(huán)節(jié)的過程管理。示范項目必須依法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按照相關技術規(guī)范進行設計、施工與安裝。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實施建設運營管理一體化,確保工程質量和能效水平。四是及時報請省級驗收。示范市(縣)、集中連片區(qū)、省級推廣市(縣、鎮(zhèn))完成示范任務后,要盡快以地方政府的名義向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財政廳提出驗收評估申請??蒲屑爱a業(yè)化項目單位完成示范任務后,要盡快向所在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轉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財政廳。
《通知》還強調,要加強資金監(jiān)管,發(fā)揮資金效益。首先,要創(chuàng)新資金使用方式。立足市場機制,充分發(fā)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采取財政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資本金注入、設立種子基金、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方式,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其次,要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要根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示范項目工程進度,及時分批復核撥付補助資金,推進示范項目建設進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完畢后,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三是加強資金監(jiān)督管理。各相關示范責任單位要依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jiān)管,規(guī)范撥付程序,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guī)范、安全、有效。中央財政和本級財政補助資金,要專項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及配套能力建設的必需支出,嚴禁挪作他用。對弄虛作假,冒領或者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期,山東省將組成聯合督察組,對進展緩慢的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對逾期不能完成示范任務、不能做出正當說明的取消示范資格,會同財政部門追回補助資金,并在全省通報。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5.11.02 記者 耿慶?!⊥ㄓ崋T 張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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