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大涂面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大涂面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和工程建設單位自籌。招標人為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大涂面河道綜合整治工程,位于舟山普陀蝦峙鎮(zhèn)大岙經濟合作社。本次河道整治總長1559米,其中主干河道900米,Z1支流長115米,Z2支流長354米,Z3支流長190米,新建沿河水閘1座,拆除原河道上房屋4座,拆建原河道上交通橋5座。 2.2工程造價:約770萬元 2.3工期要求:7個月(210日歷天) 2.4質量標準:合格 2.5招標范圍:本工程主要內容包括砼預制塊擋墻、支流河道新建兩座交通橋、河道原有節(jié)制閘拆除重建等其他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yè)資質:投標人須具有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資水利工程預選施工總承包商名錄內叁級及以上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的企業(yè)。 3.2項目經理資質:須具有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且無在建工程。 3.3技術負責人資質:具有水利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無在建工程。 3.4申請人及擬派人員的相關信息須按照舟水圍發(fā)[2015]53號《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監(jiān)理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公示辦法》做好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公示。 3.5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水利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班子成員,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②通過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完)工驗收的;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 3.6企業(yè)、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良行為按浙水建[2010]33號文件執(zhí)行。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區(qū)招投標中心(東港街道昌正街169號東港商務中心6號樓4層)報名受理處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再購買。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 / 日內寄送。 5. 招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18日14時00分,地點為東港街道昌正街169號東港商務中心6號樓4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招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普陀區(qū)招投標網、舟山日報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舟山市普陀區(qū)蝦峙鎮(zhèn)人民政府 代理機構: 舟山建銀工程造價審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勾山華宇路 8 號華宇大廈 10 樓 聯(lián) 系 人: 胡文達 聯(lián) 系 人: 龔建軍 電 話: 0580-6056378 電 話: 0580-3057576 傳 真: 傳 真: 0580-3057576 |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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