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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智慧能源發(fā)布 率先利好分布式能源、電動汽車

發(fā)布時間:2016-03-01 06:18 編輯:藍鷹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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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曾被業(yè)界熱議,即將發(fā)布的《國家能源互聯網行動計劃》終稿,終于在2月29日以《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題目與大家見面了。這一《指導意見》被業(yè)界譽為能源互聯網的頂

此前曾被業(yè)界熱議,即將發(fā)布的《國家能源互聯網行動計劃》終稿,終于在2月29日以《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題目與大家見面了。

這一《指導意見》被業(yè)界譽為能源互聯網的頂層設計,似乎也預示著2016年將成為能源互聯網的元年。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指導意見》的題目并沒有應用被受熱捧的名詞——“能源互聯網”,而是更加嚴謹的應用了“‘互聯網+’智慧能源”,但在《指導意見》文中,官方還是以“能源互聯網”作為了“‘互聯網+’智慧能源”的簡稱。

《指導意見》指出,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yè)變革中,互聯網理念、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yè)深度融合,正在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yè)態(tài)的興起。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zhàn)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yè)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為能源互聯網

設定兩個發(fā)展階段

《指導意見》還指出,能源互聯網相關技術、模式及業(yè)態(tài)均處于探索發(fā)展階段?;谶@一判斷,《指導意見》規(guī)劃,能源互聯網近中期將分為兩個階段推進,先期開展試點示范,后續(xù)進行推廣應用,確保取得實效。

其中,第一個階段為2016年-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guī)模的試點示范項目。攻克一批重大關鍵技術與核心裝備,能源互聯網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初步建立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技術標準體系,形成一批重點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興業(yè)態(tài)。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新興市場主體。探索一批可持續(xù)、可推廣的發(fā)展模式。積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試點經驗。

第二個階段為2019年-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guī)?;l(fā)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yè)體系,成為經濟增長重要驅動力。建成較為完善的能源互聯網市場機制和市場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引領世界能源互聯網發(fā)展。形成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tài)環(huán)境,能源綜合效率明顯改善,可再生能源比重顯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大眾參與程度大幅提升,有力支撐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作為促進能源互聯網的健康發(fā)展,《指導意見》提出了推動建設智能化能源生產消費基礎設施、加強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建設、推動能源與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深度融合、營造開放共享的能源互聯網生態(tài)體系、發(fā)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新模式、發(fā)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市場模式、發(fā)展能源大數據服務應用、推動能源互聯網的關鍵技術攻關、建設國際領先的能源互聯網標準體系等10項多維度的重點任務。

分布式能源開發(fā)

將更加火熱

在業(yè)界看來,《指導意見》中的一些內容,如今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

例如,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生產智能化”項下,《指導意見》鼓勵建設智能風電場、智能光伏電站等設施及基于互聯網的智慧運行云平臺,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產。鼓勵用戶側建設冷熱電三聯供、熱泵、工業(yè)余熱余壓利用等綜合能源利用基礎設施,推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協同發(fā)展,提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協同生產,推動對散燒煤等低效化石能源的清潔替代。建設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的計量、交易、結算等接入設施與支持系統(tǒng)。

此前,A股光伏龍頭東方日升總裁王洪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分布式能源一定是能源互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分布式光伏則是分布式能源中最佳的解決方案。國家層面如此重視能源互聯網的發(fā)展,也必然會倒逼分布式能源的發(fā)展”。

與此同時,在“發(fā)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新模式”項下,《指導意見》則指出,要充分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城市、景區(qū)、高速公路等區(qū)域因地制宜建設新能源充放電站等基礎設施,提供電動汽車充放電、換電等業(yè)務,實現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的協同優(yōu)化運行。

而針對最為關鍵的“推動能源互聯網的關鍵技術攻關”,《指導意見》提出要支持能源互聯網的核心設備研發(fā)、支持信息物理系統(tǒng)關鍵技術研發(fā)、支持系統(tǒng)運營交易關鍵技術研發(fā)。

此外,《證券日報》此前曾報道,在日前剛剛由國家科技部印發(fā)的《關于發(fā)布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高性能計算等重點專項2016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中,首批啟動的10個重點研發(fā)專項,就包含了“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

根據相關文件,“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專項將重點圍繞大規(guī)??稍偕茉床⒕W消納、大電網柔性互聯、多元用戶供需互動用電、多能源互補的分布式供能與微網、智能電網基礎支撐技術5個創(chuàng)新鏈(技術方向)部署23個重點研究任務。專項實施周期為5年(2016年-2020年)。

而在“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專項中的第5個創(chuàng)新鏈——“智能電網基礎支撐技術”項下,管理層還專門設定了“能源互聯網的規(guī)劃、運行與交易基礎理論”,這一被界定為基礎研究類的題目。

《指導意見》指出,能源互聯網近中期將分為兩個階段推進,第一個階段為2016年-2018年,第二個階段為2019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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