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鋼鐵在澳被罰1.14億美元 因未履行采購義務
發(fā)布時間:2010-08-18 10:54
編輯:C_tiekuangshi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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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2008年沒有履行
鐵礦石長期協(xié)議中的采購義務,
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澳大利亞仲裁認定違約,被裁定向合約方澳大利亞吉布森山
鐵礦公司(MountGibsonIronLtd)支付1.14億美元的違約金。
澳大利亞吉布森山鐵礦官方網(wǎng)站今天公布了這一消息。
此前,
鐵礦石生產(chǎn)商吉布森山鐵礦向澳大利亞仲裁機構(gòu)提起仲裁申請,稱日照鋼鐵拒絕履行吉布森山鐵礦的長期采購協(xié)議,對其造成了重大損失。
經(jīng)過仲裁,澳大利亞仲裁機構(gòu)認定吉布森山鐵礦勝訴,裁定日照鋼鐵須支付其1.14億美元(約合1.2691億澳元)的損害賠償以及6%的利息和法律費用。
吉布森山鐵礦今天在聲明中表示,“此前,日照鋼鐵曾就錯誤終止長期協(xié)議及誤導和欺詐行為提出反訴,但遭到仲裁的駁回。”
記者今天致電日照鋼鐵有關(guān)負責人,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tài)。
據(jù)了解,對日照鋼鐵的勝利,已是吉布森山鐵礦今年第三次在鐵礦石違約糾紛中勝出。此前,這家公司曾在與一家
香港公司和印度公司的和解及仲裁中分別贏得2500萬美元和2300萬美元。
資料顯示,吉布森山鐵礦曾于2008年年底獲得中國鋼鐵企業(yè)
首鋼投資。然而,澳大利亞方面并不支持中國企業(yè)的上述并購。澳大利亞收購委員會日前以違反《公司法》為由,叫停了首鋼集團收購吉布森山鐵礦的交易。國內(nèi)分析人士認為,澳大利亞此舉其實是保護主義的延續(xù)。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