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北氣流影響,我縣環(huán)境空氣擴散條件好轉,預測未來兩天,空氣質量將以輕度污染為主,符合《大荔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荔政發(fā)〔2018〕28號)規(guī)定的解除預警條件。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于1月7日17時解除大荔縣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終止Ⅱ級應急響應。應急解除后,請各鎮(zhèn)(街道)和縣級相關部門繼續(xù)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強源頭管控,注重過程控制,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
請住建局、城管局、環(huán)保局、交管大隊、交通局、工信局、衛(wèi)計局、教育局、廣電局對本次應急響應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總結,措施開展資料進行匯總,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統(tǒng)計表,1月9日中午12時前報送至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環(huán)保局二樓)。
大荔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19年1月7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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