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若干業(yè)務政策的公告》。公告顯示,溫州市將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最高年齡政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登記審核時借款人的最后一期還款年齡從不超過60周歲調整為不超過65周歲,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jù)為準。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繳存人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在按規(guī)定計算后的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50%,上浮后不受貸款還款能力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收入的60%的限制,不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限制。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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