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選條件
1.1本比選項目為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標識設置和維護項目 ,已獲批準,比選人為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編號為 ZB2018163 ,比選預計金額: 688110元 ,項目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全額 ,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誠邀符合資質條件的潛在合作單位參加本項目比選。
2. 項目概況
2.1采購內容
對安全生產標識標志、標牌、宣傳標語、危險源告知欄、不銹鋼護欄等安全生產標識的采購,部分標識包括安裝。預計采購種類108項。
備注:以上數(shù)量為暫定數(shù)量,具體數(shù)量為采購訂單或送貨通知為準,具體采購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
備注:具體質量要求詳見第五章質量要求,與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不一致的,以三者中要求最高的為準。
2.3供貨周期:自收到送貨通知后 10 個日歷天內完成供貨,送貨地點、數(shù)量、批次、聯(lián)系人等內容以送貨通知為準。
3. 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比選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須持有國家相關機構核發(fā)至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15年以來)具有包含安全標志、標牌的制作安裝項目業(yè)績。
(以中標通知書、供貨合同、安裝合同或采購訂單為準。)
3.3財務及信譽要求:近三年內未連續(xù)虧損,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有關行政處罰期間(提供書面說明或財務審計報告);
3.4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5比選申請人須提供相應支撐資料的復印件。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 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 雙林路138號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網分公司四樓生產科(四),持下列文件領取比選文件,過時不再報名:
(1)單位介紹信(原件,須注明報名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出示原件,留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業(yè)績證明材料領取比選文件(出示原件,留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4.2本項目不提供郵寄比選文件。
5. 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5.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8 年 11 月 22 日 14 時 30 分。
5.2比選申請文件遞交地點: 少陵路19號207室 。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將予以拒收。
6. 聯(lián)系方式
7.1比選人: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姚基鴻
電 話: 13688421073
郵 箱: 742295725@QQ.COM
地 址: 少陵路19號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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