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東莞市政府印發(fā)關于《東莞市“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下稱規(guī)劃)的通知,目標到2020年,東莞全市的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4萬輛,全市新建充電站將超300座、新建充電樁約53000個。
規(guī)劃提出,到2020年,預計東莞全市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4萬輛。其中,全市純電動公交車占比將達75%以上,至少需要推廣應用純電動公交車約4255輛;純電動出租車占比將達40%,保有量將為3090輛;純電動環(huán)衛(wèi)、物流與公安巡邏車等專用車占比將達30%,保有量約為2912輛;乘用車中電動汽車數(shù)量將達到2.97萬輛,占乘用車保有量比例約為1%。
截至2016年底,東莞市共計推廣應用新能源電動汽車約5000輛,其中電動公交車1621輛(其中純電動公交車835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786輛)、出租車24輛、電動公安巡邏車8輛、企業(yè)通勤用車1462輛、乘用車約1733輛。
充電樁配套設施方面,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市已建成86座集中式充電設施及超過1200個充電樁,在建充電站7座,具備能為約2600輛新能源公交車的充電服務能力,并基本覆蓋出租、私人乘用車、企業(yè)通勤用車等方面的需求。
規(guī)劃強調(diào),“十三五”期間,東莞全市新建充電站將超300座,新建充電樁約53000個,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其中包括新建公交車充電站60座、出租車充電站16座、物流環(huán)衛(wèi)等專用車充電站19座、城市公共充電站206座、城際快充站10座、乘用車用戶專用充電樁2.66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2.66萬個。
此外,新建住宅小區(qū)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線預埋和電力容量預留),且建設充電設施的非固定產(chǎn)權停車泊位不應低于總車位的25%。
《東莞市“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docx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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