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待報廢車輛評估服務采購項目 | 項目編號 | 無 | 采購方式 | 詢價采購 (最低價成交) | |||||
采購人名稱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聯(lián)系人 | 陽帆 | 聯(lián)系電話 | 028-81471786 | |||||
采購人地址 | 青羊區(qū)鼓樓南街142號 | 監(jiān)督電話 | 028 -86406862 | |||||||
采購文件公示時限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 | |||||||||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 | 2020年11月24日9時30分至10時00分 | |||||||||
項目開標時間 | 2020年11月24日10時00分 | |||||||||
響應文件遞交要求 | 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裝訂成冊,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 |||||||||
采購品目 | 采購內容 | 單位 | 數(shù)量 | 最高限價(萬元) | 備注 | |||||
詳情見“詢價函” | 評估服務 | / | / | 1.8 | ||||||
供 | 一、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yè)資格條件: 供應商具有資產評估資質證書(需提供省級財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 三、供應商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待報廢車輛評估服務采購項目詢價函
一、項目需求
(一)服務內容
對10輛公務汽車,198輛摩托車是否能夠繼續(xù)使用,有無修復價值,是否符合待報廢條件進行詳細評估工作。
(二)服務要求
1、供應商按照采購人要求的時限內完成評估并出具評估意見,提供正式的《評估報告》,所有的評估結論必須有評估的合法依據作為支撐。
2、服務人員要求供應商應指派至少2名評估師和2名助理人員負責相關評估工作,以確保評估工作按期完成。采購人對指派的評估人員中涉及與被評估方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有權要求其回避,并由供應商重新指派符合要求的評估人員參與評估工作。
3、工作要求供應商應指派專人收集相關評估資料。在評估工作中,應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遵守職業(yè)道德,對采購人提供的內部資料和最終評估結果保密。
二、商務要求
1、完成時間:采購人提供被評估方相關資料后20日內完成初步評估工作。
2、付款方式:成交供應商出具正式《評估報告》,經采購方驗收后,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費用,付款時須向采購人開具的等額發(fā)票。
3、履約地點及方式:以采購人指定工作地點和工作要求為準。
4、驗收方式: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參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2號)的要求進行驗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文件的質量要求、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合同進行驗收。
三、報價
我方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相關需求、支付等要求,經研究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待報廢車輛評估服務采購項目的報價為: 元(大寫: )。
說明:報價含服務、稅費等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費用。該項目不因評估服務金額結果另行收取其它費用(如交通費等),實行總價包干,該項目評估過程產生的差旅費等一切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自行負擔。
報價單位: (公章)
時間:
附件1相關資質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評估資質證書)
附件2法人代表授權書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報價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授權(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方就待報廢車輛評估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活動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義授權處理與該項目報價、簽訂合同以及合同執(zhí)行有關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無轉委權,特此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被授權人)簽字:
報價單位名稱(蓋章):
注: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參與采購時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授權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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