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大氣辦《關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晉氣防辦函〔2019年〕71號)要求,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全省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過程將影響我市,結合市重污染天氣監(jiān)測預警組會商研判,為有效應對此次重污染天氣過程,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按照《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guī)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我市(忻州,下同)決定于2019年9月25日0時至10月3日0時(192小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響應機制。主要應急響應措施為: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外出人員采取防護措施。
2、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
3、室外工作、執(zhí)勤、作業(yè)、活動等人員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公眾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yè)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工業(yè)和揚塵污染的排放。
3、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對納入《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19年修訂)》的企業(yè)實施停產限產措施。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企業(yè),并加強監(jiān)督檢查,市督導檢查組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應急減排措施執(zhí)行到位。
2、加密對工業(yè)企業(yè)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zhí)法檢查頻次,加大監(jiān)管力度,保障各類堆場防塵措施到位,各類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蓋。
3、人造板、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玻璃鋼、飼料加工、鑄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粉磨站、攪拌站、采石、采砂、石材加工等行業(yè)停止生產。
4、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qū)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遷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yè)、混凝土現場攪拌。施工工地采取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加密灑水降塵頻次(至少3次/日)。
5、建筑工地停止噴涂粉刷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yè)。
6、加密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抑塵頻次,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7、除保障城市重點工程的拉運渣土車輛(全密封運輸)通行外,其他拉運沙石和渣土的運輸車輛、混凝土罐車全部實行禁行。
8、嚴禁核定載質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通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qū)行駛。
9、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zhí)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qū)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重型貨車以及非道路工程機械等停止使用。
10、忻州城區(qū)內除大中型客車、出租車、新能源號牌車輛及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工程搶險車輛外,采取限行措施(未更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車輛等同于普通號牌車輛管理)。
11、忻州城區(qū)公交車加大運行保障力度,延長運營時間,保障乘客免費乘坐。
12、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企業(yè)實施錯峰運輸,禁止運輸車輛進出廠區(qū)(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
13、各縣(市、區(qū))要認真落實調控措施。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工信、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城市管理、公安、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jiān)管、教育等部門,要對上述調控措施加強指導和調度督查。
忻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9年9月23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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