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發(fā)布通知,決定于12月6日10時起,解除焦作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終止Ⅲ級響應。
根據(jù)最新空氣質量預測,12月6日起擴散條件明顯改善,但受沙塵傳輸影響,我市整體PM10濃度較高。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焦政辦〔2023〕60號)規(guī)定,經市污染防治攻堅辦研究決定,自12月6日10時起,解除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Ⅲ級響應),并做好沙塵天氣污染應對工作。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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