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惠濟區(qū)法院6個立案窗口都已做好準備。“我只知道他(被告)的名字,還有個電話,能立案嗎?”昨天9點,王先生和朋友來到立案庭窗口詢問。他們就是沖著立案登記制度推行的第一天來的,也是昨天去惠濟區(qū)法院要求立案的第一位。
王先生說,他們給被告張某修橋,“活干完了,欠我們4萬元一直不給,當時給的電話現(xiàn)在也打不通了。要是以前,沒有被告的明確地址、身份信息,肯定立不上案的?!?/p>
立案庭工作人員在接收材料后,直接登記立案。立案庭法官介紹:“我們收下訴訟材料,為他出具起訴材料收據(jù),對于不齊全的材料,通過一次性告知書給他詳細列舉,等補齊材料,會在7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審查并答復,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我們會出具不予立案裁定書,當事人可以拿著這個裁定書上訴。”
管城區(qū)法院賈思鳳法官提醒廣大當事人,立案登記制,要想抱著勝訴的目的,證據(jù)還得要充分,“因為官司立上案后,將來到審判階段,如果證據(jù)不充分,還是對自己很不利?!?/p>
法官時連濤介紹,金水區(qū)法院昨天涉投資擔保類案件相對平時有所上升,立案總數(shù)里涉及投資擔保公司的有16起。“以前這類案件是暫緩受理,今天則是現(xiàn)場立案。”一般的立案經(jīng)過取號、排號和審核材料,10分鐘內(nèi)就可完成。
數(shù)據(jù)我市實行立案登記制首日平穩(wěn)有序
鄭州市兩級法院實行立案登記首日,共接待當事人992人次、案件600余件,其中當場立案589件,不予登記的79件,全天立案工作規(guī)范有序,秩序正常。
不予登記案件中,一次告知補充材料案件55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的案件24件。全市法院日均案件受理量增加約35%,其中基層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略有增加。
5月4日全省法院共接待來訴人數(shù)6178人,當場立案3580件。其中刑事自訴3件,民事2634件,行政案件197件,執(zhí)行案件744件,國家賠償2件。待立案635件,不予登記55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65件。
聲音交上去材料后,法院會不會“久拖不立”?
據(jù)省高院有關法官介紹,堅決杜絕久拖不立,當場能夠判定起訴、自訴和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要當場登記立案,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對當事人提交的訴狀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會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nèi)補正。
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及時釋明,以書面形式告知,要一次性全面告知,決不能讓當事人來回跑路;堅決杜絕把原告交納案件受理費作為立案必要條件。因為都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限制,所以不會存在“久拖不立”的問題。
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曝光的“三不”行為,即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的行為,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問責。目前,省法院正在積極建設訴訟服務網(wǎng)和12368熱線電話系統(tǒng),將通過網(wǎng)絡和電話接受群眾舉報。凡是舉報有案不立,一律追責問責。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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