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份指標完成情況
2016年11月份我市(巴彥淖爾市,下同)全社會用電量完成10.4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3.98%。其中一產用電量累計完成0.3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2.12%;二產用電量累計完成8.7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7.07%;三產用電量累計完成0.6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99%;城鄉(xiāng)居民用電量累計完成0.7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外送蒙古國電量完成0.9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94%。
在二產用電量中,工業(yè)用電量完成8.7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7.24%。
2016年11月份我市全社會用電最大負荷169.77萬千瓦,最小負荷119.09萬千瓦,平均負荷146.67萬千瓦。其中:工業(yè)用電平均負荷約122萬千瓦,占全社會用電平均負荷的83%;高載能平均負荷40.22萬千瓦,占全社會用電平均負荷的27.42%,占工業(yè)用電平均負荷的32.96%;紫金、盾安、烏化、聯(lián)邦四大用電企業(yè)平均負荷21萬千瓦,占全社會用電平均負荷的14.31%,占工業(yè)用電平均負荷的17.21%。
二、1-11月份指標完成情況
2016年1-11月份我市全社會用電量累計完成105.12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41%。其中:一產用電量完成5.9億千瓦時,同比下降2.16%;二產用電量完成84.28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72%;三產用電量完成7.11億千瓦時,同比下降2.52%;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電完成7.8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74%。外送蒙古國電量累計完成9.9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0.43%。
在二產用電量中,工業(yè)用電量累計完成83.9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94%。
1-11月份全市地區(qū)最大負荷171.64萬千瓦,最小負荷81.17萬千瓦,平均負荷127.35萬千瓦。其中:工業(yè)用電平均負荷約102萬千瓦,占全市地區(qū)平均負荷的80%;紫金、盾安、烏化、聯(lián)邦四大用電企業(yè)平均負荷20萬千瓦,占全市地區(qū)平均負荷的15.7%,占工業(yè)用電平均負荷的19.6%。
備注:數(shù)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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